簡立中表示,經查該外資是一機構法人,在台開立 4 個戶頭,今年 5 月起匯入資金後一直沒有投資台股,僅將資金進行停留(Parking),因此證交所依照外國人及華僑資金申請辦法,將其戶頭註銷,即日起生效。
該外資雖被撤銷,但是否可改名重新登記,簡立中表示,法規上並未規定多久可重新登記,但若該外資打算重新登記回台,證交所將相關機關進行討論。
簡立中強調,相關事項都將由中央銀行與相關金融主管機關負責,證交所角色就是接收通知並依規定辦理,外資名稱、資金規模與承辦券商等資訊,證交所已違反個資法為由,表示無法對外公開。
央行日前宣布查獲某外資匯入資金短期賺取匯兌利益,該案件已移請金管會處理,證交所今日上午證實該件事情,下午即召開記者會公告,已註銷該外資的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