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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提假扣押被駁回 將提抗告

中央商情網/ 2013.10.28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陳淑芬台中2013年10月28日電)彰化縣政府針對大統長基公司高額罰金,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扣押今遭駁回。縣府法制處表示將提出抗告。

大統長基公司爆出食用油風暴,彰化縣衛生局對業者裁罰新台幣2860萬元,彰化縣政府法制處上週正式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針對大統長基公司聲請假扣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予以駁回。

裁定書中指出,如果債權人已合法取得公法上執行名義,無論這項執行名義是確定判決或行政處分,都可以據以對債務人實施強制執行,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基於行政處分的公法上金錢給付,不得聲請假扣押。

裁定書中並表示,一旦行政處分合法送達後,受處分人如果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訴願或不服的表示,行政處分即告確定而有執行力,如果受處分人有脫產或其他難於執行的事由時,也可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因而自無保全強制執行的必要,假扣押的聲請也不應准許;另彰縣府提出的免提供擔保聲請也被駁回。

對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駁回裁定,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簡金晃回應表示,彰化縣政府對大統長基公司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規定,累計開罰共2860萬元,因擔心大統公司在1個月的訴願期間脫產,日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大統公司財產2860萬元。

簡金晃指出,基於維護政府債權及公義,彰化縣政府希望能以免供擔保為前提,聲請對大統長基公司財產假扣押,將在期限內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1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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