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熨斗 近3成標示不符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3年10月28日電)消保處今天公布抽查15件市售電蒸氣熨斗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安全性全數符合規定,但在商品標示,有4件(約26.6%)不符合規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共同執行查核檢測計畫,共價購市售電蒸氣熨斗15件,由標檢局針對溫升試驗、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異常試驗、穩定性與機構上的危險、構造檢查及相關重要零組件等進行安全品質檢驗。

消保處公布抽查結果,在「安全性」全數符合規定;但有1件樣品本體標示電器規格及電熱管零組件規格與原登錄比對不符。

「商品標示」查核結果,有11件符合規定,4件不符合規定,包括1件未標示製造年份者;未標示製造商或委製商名稱者2件;未標示進口商或代理商名稱、地址、電話者1件;規格標示不符合規定者2件;其中包含重複標示不符。

消保處指出,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電蒸氣熨斗時,除確認產品中文標示是否完整、是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並詳讀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