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日特殊機密保護法 掀侵犯知的權利爭議

自由時報/ 2013.10.26 00:00
安倍內閣通過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二十五日報導〕日本內閣會議二十五日上午通過「特殊機密保護法案」,大幅提高公務員洩密刑責,雖然法案明記報導單位的採訪自由「仍需受到高度保障」,但是外界仍然擔憂國民「知的權利」受到限制,此一法案與日本推進安全保障政策息息相關,可望在本次臨時國會通過。

大幅提高公務員洩密刑責

日本政府推動特殊機密保護法案的背景是因目前正在積極設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日本版NSC),希望以此法律加強公務員洩密的刑事責任,將現行法律公務員洩密刑責從最高一年提高到十年。

防衛外交防諜反恐四大領域

此項法律認為,防衛、外交、防諜與反恐這四個領域的特殊機密與國家安全保障息息相關,有必要加以嚴密保護。法案規定,所謂的「特殊機密」將由各部會首長加以指定,管理特殊機密的公務員在與民間契約對象接觸時,除民間契約對象外,必須也對對象配偶做前科、素行或出國經歷等的所謂「適性調查」。「特殊機密」等級維持五年,每五年更新一次,超過三十年仍被指定為「特殊機密」的項目必須由內閣批准。

由於「特殊機密保護法案」大幅提高公務員的洩密刑罰,未來公務員有可能為了避免受罰,而拒絕記者採訪,秘密指定的範圍也有可能遭受擴大解釋,造成「管制情報」的情形,國民「知的權利」勢必受到重大限制,因此,法案特別規定「必須保障國民知的權利,同時充分考慮採訪的自由」。儘管法案有上述「保護」採訪自由的規定,但也相對規定「在採訪活動中如使用明顯違反法令的不當方法,也為懲罰的對象」,至於「不當方法採訪」定義則未明確規定。強力反對的日本律師公會抨擊說,該法案沒有充分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還任憑行政機關自由判定機密。

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日本面對情報外洩的威脅,目前與外國的共享情報,必須以保密為最大前提,儘快通過保護特殊機密的法律是緊急課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