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類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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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5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類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以新台幣三億元為上限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據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辦公大樓暨裝潢工程與辦公設備。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委任之股務代理機構。15.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擬採無實體發行。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17.賣回條件:不適用。18.買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遇相關法令規定變更、或依主管機關修正或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正或修訂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