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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洲遭拘 輿論聲援一片

中央社/ 2013.10.24 00:00
-新快報事件系列報導之七(中央社記者蕭保祥上海24日電)大陸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撰寫企業負面報導,遭湖南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事拘留。陳永洲遭拘獲得大量網友聲援,且多家媒體都在網路轉載新快報頭版截圖「請放人」。

陳永洲因為撰寫中聯重科負面報導,遭到長沙警方逮捕,新快報連續兩天在頭版用大字眼寫著「請放人」、「再請放人」,不少中國大陸網友都表示聲援,也有一些律師表示自願幫陳永洲打官司。

中央社記者晚間致電新快報總編室,一不具名工作人員表示,陳永洲的事情都在處理中,報社感謝各方的聲援,有最新消息會公布在官方微博。

新快報官方微博最新公布關於陳永洲事件相關訊息,是23日的說明,顯示新快報派人到長沙與警方協商,陳永洲尚未得到釋放。

由於陳永洲遭警方「未審先抓」引發大批媒體關注,新快報「快放人」的字樣今天散布在各國媒體的版面。有些網友諷刺說,「或許,這就是中國在國際上的形象宣傳。」

網友「湖嗨散人」諷刺說,陳永洲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遭長沙警方刑拘;記者劉虎實名舉報官員也被北京警方帶走,「這不是要將權力關進籠子,而是將批評者關進籠子」。

大陸的未審、先刑事拘留制度,是否違反人權,也受到大陸各界廣泛討論與質疑。

新京報引述法律工作者徐明軒說法,提出3點質疑,損害商業信譽罪在大陸最高刑責是2年、且可易科罰金,長沙警方有必要長途跋涉到廣州去逮捕1名記者?倘若報導有錯,是否能等同損害商業信譽罪?逮捕過程無檢方認定陳永洲有「捏造」虛假報導故意損害企業名譽,如何先行刑拘?

不過,也有大陸媒體人提出不同看法。

氣象網總裁項立剛就說,「……在網路衝擊下,媒體已全無尊嚴,為錢搞人早不是秘密,廣東一報紙,盯上湖南一企業咬著不放,新聞監督?我兒子也不信。」

也有一些網友認為,報社各別記者連續撰寫10多篇報導批評單一企業,確實讓人感到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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