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聯邦偵查委員會發言人馬爾金23日表示,對綠色和平組織行動期間被捕人員的指控從“海盜行為”改為“流氓行為”(俄羅斯刑法典第213條第2部分)。這一條款規定最高處以7年有期徒刑(此前最高15年)。
律師表示:“我們認為,對流氓行為的指控同海盜行為一樣荒謬,因為積極分子沒有做出任何嚴重違反社會秩序的行為。有進展是好事,但這絕對不會阻止我們力爭全面撤銷所有船員的全部刑事指控,包括流氓行為。”
綠色和平組織積極分子9月18日試圖在伯朝拉海登上俄天然氣工業石油大陸架公司(Gazprom Neft Shelf)的“普里拉茲洛姆納亞”鑽井平台,以便抗議在北極開採石油。第二天俄羅斯邊防人員從直升機空降到“極地曙光”號上,將其帶到科拉灣,所有30名被關押人員全部被捕。“普里拉茲洛姆納亞”活動後偵查部門就海盜行為進行了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