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南昨晚向新北市衛生局坦承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該公司今天遭衛生局裁罰新台幣800萬元。
陳文南今天上午9時主動到新北地檢署說明案情,承辦檢察官及調查局幹員隨後到富味鄉公司調閱相關資料,檢方訊後諭令陳文南250萬元交保,陳男於下午4時左右,完成交保手續步出地檢署,預計晚間將再度到地檢署應訊,以釐清細節。
陳文南並到櫃買中心親自召開記者會,澄清事發第一時間人在非洲,部門主管統計棉籽油相關資料有誤,是嚴重疏失但非惡意,對此,檢方持保留態度,僅表示有待查證。
辦案人員表示,陳文南除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外,還可能涉犯刑法339條「普通詐欺罪」及刑法255條「對商品為虛偽標記罪」,晚間將就手邊掌握資料,進一步詢問陳文南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