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委託勵馨基金會承辦,在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大樓1樓成立「家事服務中心」,上午由苗栗地方法院院長許進國、苗栗地檢署檢察長張宏謀、苗栗縣長劉政鴻等人共同揭牌。
劉政鴻指出,家事服務中心提供社工專業諮詢服務、諮詢及輔導,並視個案需求連繫社會福利資源介入,陪同未成年子女出庭等,讓民眾面臨家暴、離婚、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等家庭紛爭時,多個諮詢求助管道。
許進國表示,家事案件當事人或未成年子女在繁複的法律訴訟程序中,往往對於出庭感到惶恐、畏懼,服務中心人員會協助解說出庭、訴訟流程,甚至陪同未成年子女出庭,減少不安情緒;未來希望擴大服務內容,包括臨時育嬰保護、就業職訓媒合等,讓功能更加完善。
苗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庭長李太正說,苗栗地院1年家事案件數量約2500件,其中家暴案就佔約1000件,處理起來最棘手,其次像離婚、子女監護權及後續衍生的探視權問題,都期盼透過家事服務中心功能逐步擴大,將解決家庭紛爭一併服務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