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林女和弟弟、母親同住台南市南區,林母去年7月因心臟不適,到女兒房間休息,林女以「四仙祖」附身,要為母親治病,以全身80公斤的重量站到老母身上,踩踏胸部多下致死,弟弟隔天發現後通報送醫。
林女接受醫療鑑定時,宣稱自己神靈附體,要為母親治病,沒有殺母意圖,神明告知母親未死,只要先把牙齒拔下來,到醫院後就會復活,林女案發當時更要求弟弟不要插手。
台南地方法院認定林女精神狀態已達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與欠缺依其辨識而為行為之能力,判處林女無罪,但必須到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的保安處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