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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發言不利競爭者 三星遭公平會罰千萬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10.24 00:00
新頭殼newtalk2013.10.24 謝莉慧/台北報導

台灣三星電子於今年4月委託業者鵬泰和商多利隱匿事業身分,以一般大眾在網路對競爭關係的企業商品(HTC)進行比較和評論,作為行銷策略遭踼爆,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4)日宣布,重罰三星公司1千萬元罰鍰,鵬泰與商多利各處300萬及5萬元罰鍰。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表示,該案例是國內首次用《公平交易法》第24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規定開罰。

公平會表示,三星公司與鵬泰公司自民國96年至101年間,在每年合約之初,合議年度預估發言篇數,並以實際達成率及執行狀況,由鵬泰提供週報及月報,向三星報告整體操作概況、危機議題處理、本週話題列表、本週發文數據、Viral經營成效、正向(負向)回應重點摘要及下週操作規劃,讓三星能隨時掌握執行動態,便於三星行銷指示危機應變。

該行銷方案的執行方法,包括大量聘請寫手及指定公司員工以個人申請帳號或公司提供公用帳號,於網路上以一般人身分發言,在Mobile 01等討論平台發言回文行銷三星產品,發言類型包括新產品上市評測、消毒三星產品負面消息、比較競品及突顯競品缺點,型式包括分享促銷訊息的資訊文、介紹新產品的開箱文、詢問文、心得文等,製造討論熱度,並要求每月達成規範篇數,藉此提高能見度。鵬泰並於101年間曾短暫將前述業務委由商多利公司為之。

公平會同時指出,閱讀者依個人購物參考網路資訊之使用習慣,有可能基於信任多數親身體驗消費者之使用經驗,列入購買特定商品參考,影響閱讀者對其推薦內容或競爭商品比較的信任程度,進而影響是否購買該特定商品之決定。

因此,公平會認為,這種匿名發言的行銷手法,對消費者而言,會降低對事業行銷的認知,並無法知悉係三星委託者所為,而提升寫手目的性發言內容的可信度;對競爭同業而言,隱藏身分之發言內容,也會讓競爭同業無法知悉究竟是競爭對手所為,抑或是消費者之言論,基於尊重消費者言論自由,及凜於得罪消費者之現代商務常態,競爭對手對這種「被蓋布袋挨打」的局面,易怯於反駁,且競爭對手亦因無法辨識係對手所為,而無法同普通商業競爭手段爭議般,採取行政或司法救濟。

公平會指出,三星公司等以人為製造的之討論熱度及一人分飾多角、多人輪替共用帳號等方式,佯裝一般人發文博取網友信任之行銷手法,屬於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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