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台灣固網在民國99年4月遭NCC查獲使用未經審驗通信設備,5月又查獲擅自擴建通信設備,去年初和去年底NCC查核發現台固仍未改善,兩案再罰。
NCC最近再次對台固改善執行情況審查,發現依舊未改,兩案今天各再遭罰240萬元,累計罰1140萬元。
台灣固網回應,NCC在4月核准計畫後,台固用最快速度完成所有相關設備下單與採購,但為配合用戶時間,在16項設備建置項目已完成9項,且部分設備已於10月中旬報請NCC完成審驗。至於其餘設備則已加緊建置中,希能在不影響客戶的正常服務情況下,儘快完成其餘設備建置及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