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大統油品退貨 出現一貨多退

中央商情網/ 2013.10.23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013年10月23日電)在大統油品案發生後,消費者紛要求退貨,甚至有分持發票、容器一貨多退情形。消保官仍籲經銷商及賣場應從寬認定退貨。

法制局表示,消保官17日曾邀集大統長基食品公司及各大型連鎖通路商代表研商退貨機制,大統公司當場表示消費者可憑油品容器、發票、收據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向原購買通路商辦理退貨。

新北市消保官許宏仁表示,已有賣場反映指稱有民眾濫用退貨機制,例如先以發票退費,事後企圖再持商品另退一次費用,甚至還有人將他人已棄做資源回收空桶,偽稱自行購買要辦理退費等情事發生。

他表示,業者若未確認消費者有不當退費行為,則不應拒絕受理,而應從寬認定。

許宏仁指出,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的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他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呼籲各經銷通路商或賣場應與生產廠商共同負責處理相關商品回收及退費,以避免擴大日後連帶賠償責任。

許宏仁說,消費者若遇有經銷商或賣場不願受理退費,可逕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消保官將依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函請業者處理或邀集業者協商處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