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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太地產:公告本公司標購臺中市北屯區太順段54地號土地及臺中市北屯區太順段57地號等三筆土地。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3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契約種類:購地合約2.事實發生日:102/10/23~102/10/23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契約相對人 :台中市政府與本公司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標購台中市政府「102年度台中市部子地區暨振興路以南地區區段徵收配餘地標售」,取得以下土地:一、台中市北屯區太順段54號筆土地,購入面積:5,564.83平方公尺(約1,683.36坪);每平方公尺平均價格130,000元;(平均每坪約429,752.34元);金額合計:723,427,900元。 二、台中市北屯區太順段57地號等三筆土地,購入面積:10,304.79平方公尺(約3,117.20坪);每平方公尺價格115,000元; (每坪約380,165.16元);金額合計:1,185,050,850元。 本次購地四筆,金額合計1,908,478,750元。重要約定事項: 1.得標人自得標之日起,1個月內連同保證金,繳足得標總價款40%,逾期不繳納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利,其所繳納保證金不予發還。2.其餘得標總價款60%,按月攤繳30%,全部價款於得標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如不按期限繳納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利,其已繳保證金概不發還(攤繳期間不計算利息),該筆土地重新公告標售。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無。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無。8.取得之具體目的:營建用地。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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