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1,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10,000,000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3,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1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75%計15,7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者,股東得於期限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分配不足一股部分原股東逾期未拼揍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籌資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認股基準日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以致有修正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本次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增資認股基準日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