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報告顯示,2008年1月至今年8月,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萬1350件、19萬8781人,提起公訴16萬7514人;經法院判決有罪為14萬8931人,占已審結案件的99.9%,挽回經濟損失達人民幣377億元。
據稱,這是1989年10月25日後,時隔24年最高檢再次就反貪污賄賂工作向全國人大報告。
曹建明指,這一時期間,檢方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1萬3368人,其中,廳局級幹部1029人、省部級以上幹部32人;立案偵查貪污受賄100萬元、挪用公款1000萬元以上案件達4834件。
他稱,大陸檢方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其中,立案偵查利用職權索、受賄的公務人員6萬5629人,故意拉攏腐蝕公務人員的行賄犯罪嫌疑人2萬3246人。
查處到省部級以上涉貪腐的幹部為32人,這個數字遭大陸網民戲稱,反貪腐打老虎指捉到這些人「太少了」。
網民「perfcheng」反問,「這是想說明什麼?貪官多?檢察院功勞高?」
另外,曹建明指出,在這期間,檢察機關查處土地出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等領域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賄賂犯罪案件5萬6963件。
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確保政府投資安全,2009年9月以來,檢察機關參加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在項目審批、招標投標、質量監管等環節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共2萬6575件。
曹建明指,2008年以來,大陸檢方與公安、海關等部門密切配合,完善追逃追贓機制,加大境內外追逃追贓力度,共抓獲在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
他表示,2012年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起訴率、有罪判決率比2008年分別上升4.6和0.23個百分點,撤案率和不起訴率分別下降1.8和4.6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