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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緹亞: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1 00:00
一、本公司於102年08月30日、102年10月3日及102年10月21日董事會通過,擬辦理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94683號及102年10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693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薄膜太陽能電池: A、非晶矽太陽能模組   B、微晶矽太陽能模組   C、結晶矽太陽能電池 D、高效率可撓式太陽能電池 E、CIGS/CIS結晶型太陽能電池 2、太陽能模組材料: A、透明導電玻璃基材 B、低反射玻璃基材 上述產品所屬營業項目及代碼: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4.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5.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6.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7.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8.E601010 電器承裝業 9.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0.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1.E604010 機械安裝業 12.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3.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4.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以下限園區外經營 1.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2.F108011 中藥批發業 3.F108021 西藥批發業 4.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5.F208011 中藥零售業 6.F208021 西藥零售業 7.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8.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9.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10.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11.I103060 管理顧問業 12.A101020 農作物栽培業 13.A101030 物用作物栽培業 14.A101040 食用菌菇類栽培業 15.A101050 花卉栽培業 16.A102050 作物栽培業 17.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18.C802110 化粧品色素製造業 19.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0.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2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0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5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205,500,000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后里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星科路8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6年06月11日。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年4月3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55,000,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235,500,000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90%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認購131.38686131股,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拼湊成整數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十)本次增資認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2年11月11日。(十一)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2年11月07日起至民國102年11月11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手續。(十二)股款繳納期限:自民國102年11月14日至民國102年11月22日。屆時逾期不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股東通訊處如有遷移變更者,或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於繳款日期開始前,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十三)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支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之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五)代收股款機構:待簽訂後另行公告。(十六)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三、因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新台幣每股13元調整為10元,負責人所出具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如下:本人為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負責人,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9468號函,辦理一○二年度現金增資繳款募集資金作業。經本公司102年10月0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現金增資變更每股發行價格由13元調整為10元,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權益。若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情事,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人:黃志文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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