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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寶電腦: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本公司與華寶通訊結合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1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21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公開收購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而擬與該公司結合乙案,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核無限制競爭之疑慮,爰縮短等待期間,自102年10月21日得依結合申報事項進行結合。8.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公開收購之其他條件成就後依結合申報事項進行結合。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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