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3/11/012.公司名稱:凱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上字第三二七一六號函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一0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餘額為788仟元,一0二年九月份新增395仟元,收款沖銷394仟元,截至一0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餘額為789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