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查油 一周內將完成清查
衛生局指出,衛生局還同步啟動轄內食用油脂製造及分裝工廠稽查,內容包括油品分裝、調配,原料配方、製程、標示及原料進貨與成品出貨紀錄等,查察油品是否有攙偽或添加食品添加物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之情事,稽查有疑義時,將同時抽樣該原料油及成品送驗,衛生局預計一週內完成清查。
衛生局表示,所有油品製造販售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如經衛生局查獲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依法加重處罰。油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油品原料攙偽或假冒,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同法第44條可處6萬元至1,500萬元罰鍰。油品原料違法添加食品添加物,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依同法第47條,可處3萬元-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