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楊母99年4月間重病住院,已無法說話,也不能表達意志,楊男和柯女認為有機可乘,製作假文件謊稱楊母同意將台北市文山區的房子送給柯女,不過楊母女兒等人作證時表示,當初家人親族間是想把房子給楊男的孫子,並不是柯女,而楊母原本是想把房子分給所有家人。
55歲楊男和50歲柯女辯稱,把楊母房產過戶給柯女是權宜之計,因為楊某和女兒有卡債問題,才暫時把房子登記在柯女名下,合議庭痛批楊男和柯女身為家中長子和長媳,不當弟妹表率,反而偽造文書、私吞母親遺產,應受制裁。
判決指出,楊母99年4月間重病住院,已無法說話,也不能表達意志,楊男和柯女認為有機可乘,製作假文件謊稱楊母同意將台北市文山區的房子送給柯女,不過楊母女兒等人作證時表示,當初家人親族間是想把房子給楊男的孫子,並不是柯女,而楊母原本是想把房子分給所有家人。
55歲楊男和50歲柯女辯稱,把楊母房產過戶給柯女是權宜之計,因為楊某和女兒有卡債問題,才暫時把房子登記在柯女名下,合議庭痛批楊男和柯女身為家中長子和長媳,不當弟妹表率,反而偽造文書、私吞母親遺產,應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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