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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公電(O292號)

中央社/ 2013.10.19 00:00
O292號標題「記者為公利追真相獨法 英不罰」,文稿標題請改為「記者為公利追真相觸法 英不罰」。

O292號校正後全文如下:記者為公利追真相觸法 英不罰(中央社台北19日電)英國檢察長強硬捍衛真心為了公共利益而違法追查新聞的記者。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英國檢察長斯塔摩(Keir Starmer)說:「如果記者認為在追查線索或詢問問題前必須諮詢律師,這樣的環境非常不健康。」

斯塔摩說,與媒體案件有關的新法律準則,是擬訂來協助媒體。斯塔摩去年將準則發給檢察官。

月底將卸下檢察長職位的斯塔摩承認,「記者採訪時不無觸法的可能」,但他說,現在有準則可提供他們法律保護。

他說:「有很多例子是記者可能觸犯刑法,但他們違法顯然是在追求更崇高的價值。」

斯塔摩解釋說:「我們的方法非常簡明:首先,我們要看是否違法。如果沒有,那事情就到此為止。」

他說:「如果的確違法了,我們可以問,記者所追求的公共利益,其重要性是否超過相關罪行?」

不過斯塔摩也指出,「為公共利益定義,總是非常困難的事。」

在檢察官決定是否依披露重要新聞的有關罪行,法辦當事記者時,這些準則規範了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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