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標示不實罰不夠 重懲食品詐欺

中央商情網/ 2013.10.19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13年10月19日電)橄欖油、穀類被歐盟列入常見食品詐欺名單,國內發生食用油、白米造假或成分不實,學者、業界認為應檢驗和稽核內外把關,檢調司法介入,重懲黑心貨。

外電報導,部分超市會測試魷魚圈,以防這些食品是用豬的肛門製成;歐洲聯盟報告初稿顯示,最容易出現食品詐欺的十大產品是:橄欖油、魚產品、有機食品、乳品、穀類、蜂蜜、楓糖漿、咖啡、茶類、香料、酒品和特定果汁。

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台大教授許輔指出,國內相繼發生麵包宣稱純天然卻攙人工香精、進口劣質米混充台灣良質米、低價油混充橄欖油、葡萄籽油或花生油等事件,這類案件絕對不能以「食品標示不實」未造成人體傷害而輕饒,應以涉嫌「詐欺」犯行,重懲不肖業者。

許輔強調,日前學者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討論,都認為不僅要靠業者用心維護商譽,以及外部稽核把關,有時甚至需要檢察官的搜索票及司法重懲,才能確保消費者吃到貨真價實的安心食物。

他解釋,檢測飽和與不飽和脂肪酸比例可辨識食用油是否攙偽,DNA檢驗蛋白質可以讓不同肉品現形;然而,不少食品並沒有很好的檢驗工具,例如使用同位素檢驗蜂蜜純度會受到蜜源產地品種的影響,至於鮮乳摻雜沖泡還原乳、純果汁攙水更難驗出來。

超商御飯糰、便當的製造商屏榮食品執行副總劉瓊文指出,多年前就定期檢驗白米DNA,還要試煮試吃口感,確認貨源是台梗九號,這次才能不被越南進口劣質米混充台灣良質米事件波及。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技術輔導組長許瑞瑱、華福食品特助謝曜興也舉例,檢視麵包使用發粉是否含健康疑慮的鋁,請供貨商提供食材檢驗證明外,自主檢驗加上外部送驗,為了商譽,品質必需要層層把關。

為了避免不愛惜商譽的業者拒絕受檢、民代關說等阻撓,這次大統沙拉油是有人檢舉在先,衛生機關掌握檢驗跡證,檢察官會同衛生人員搜查,彰化縣政府並開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後第一樁高額罰單

衛生福利部也建議法官併用食管法中關於「攙偽或假冒」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廠商不當所得超過罰款,還可繼續追溯。

許輔認為,這次是大統沙拉油攙假事件,樹立很好的辦案模式,未來司法若能重懲,將能有效嚇阻不肖業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