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今天報導,為制定「廣東省信訪條例」,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邀集專家座談後,昨天首次邀請6名基層上訪民眾參加立法座談。
廣東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金正佳說,目前絕大多數群眾訴求合理合法有據,走正常程序表達訴求,但也有個別群眾訴求理由不充分、證據不夠清晰,接受不了調解結果,「反覆上訪、越級上訪、超規模上訪」。
他詢問與會代表意見說,信訪條例如規定同一事項上訪人數上限為5人,「能不能把話說清、達到目的?」
但與會民眾代表認為,限制上訪人數恐難以執行。
許景華為廣州一拆遷戶集體的代表,他說,上訪過程中時常碰到政府部門說話不算數,說了明天又拖後天,讓群眾缺乏信任,有人就會覺得人來得越多鬧得越大問題才能解決。
他說,「沒有實權的人整天說研究研究,害死人。」
民眾代表費振宇也說,信訪本身就是司法訴訟正常管道外的「非常規手段」,有時還靠領導意志拍板解決,立法限制上訪人數很可能執行不了,成為一紙空文。
上訪或信訪(即來信來訪),是大陸特有的政治表達及申訴方式。
信訪意指民眾或團體可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政府反映冤情、民意,或官方(警方)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議、意見或投訴等。
為處理信訪事宜,大陸中央設有國家信訪局,各級政府、人大及政協也設有信訪辦公室。
大陸各地因官方主導或官商勾結強徵民地,會引發民眾群起到北京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