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陳俊明教授認為,從北檢數週前大動作約談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來看,北檢對於馬英九等人是否涉及洩密,應已有眉目,應盡快偵結給社會一個交代,不應再拖。
該起訴就起訴 不該看風向球決定
陳俊明指出,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已在立法院上台報告,顯示行政院和立法院的結已逐漸打開,但北檢至今未結案,不知有無上級壓力,才對結案造成影響,他希望北檢能堅持原則,「看到什麼,就是什麼」,不管是依法起訴,或還當事人清白,都要趕快決定。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表示,以拖待變並非好事,這件洩密案事實很簡單,相關人都已問完,事情也很明朗,北檢卻遲不結案,不但恐被外界質疑是要看風向球再決定是否起訴黃世銘,還會被懷疑是否要替黃世銘找不起訴脫罪理由,他認為北檢應該要藉此挽回民眾對檢察官的信心,「該起訴就起訴,不要畏畏縮縮」。
林峯正表示,如果北檢連這麼單純的事實都拖這麼久還無法釐清,民眾恐怕會質疑司法公信力,他認為北檢不應以拖待變,否則勢必會遭受更多批評。
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瑞明律師指出,本案涉及很多憲法層次的問題,包括國會議長黨籍可否任意被政黨取消,及檢察總長能否向總統報告等,但檢察官辦案普遍缺乏憲法意識,在憲法知識不足情形下,一般檢察官辦案又希望得到社會喝彩,難免會看社會風向球再決定辦案方向,他懷疑檢察官有無足夠能力做出正確判斷。
黃瑞明認為,憲法是維繫民主法治運作的重要基礎,本案凸顯檢察官應加強對憲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