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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收賄案」律師質疑舉證不足 要求實質論告

NOWnews/ 2013.10.18 00:0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收受廠商賄款300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今(18)日召開程序準備庭,張花冠因縣議會開議,向法院請假獲准,但院方仍請辯護律師與檢察官到庭準備程序,律師質疑檢方舉證不足,要求實質論告。

檢察官認為張花冠違背「法定職務行為」及「與法定職務行為有密切關係之行為」而收賄,因此嘉義地檢署於今年8月1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張花冠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

根據中央社報導,嘉義地院上午召開程序準備庭,張花冠因縣議會開議請假未出席,由辯護律師蔡碧仲、杜英達、葉榮棠等3人與檢察官到庭準備程序。律師認為張花冠收取的3000萬元,檢方無法證明與職務有關,也對檢方提出的張花冠對大埔美有「實質影響力」提出反駁。

杜英達認為「實質影響力」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檢方擴張解釋,很容易羅織罪名。蔡碧仲則表示,檢方不能因為被告在立法院的言行時間點,剛好被查出與他人有大筆金錢往來,就認定有「實質影響力」,因此要求檢方實質論告。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表示,今天的程序準備庭,僅有律師及檢察官到庭,主要進行有關兩造提出的證據,以及證據能力等法律問題的整理,另定12月5日進行準備程序,屆時將傳喚被告張花冠親自到庭,讓張花冠確認之前準備程序所進行的事項,並就事實爭點與法律爭點進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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