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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跑營收上百萬 免繳場地費

自由時報/ 2013.10.17 00:00
假公益、真營利 議員提出質疑

〔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創意路跑假公益、真斂財?國內吹起路跑熱,近來卻屢傳環境污染及消費爭議,台北市政府昨天開會討論,未來擬根據活動參加人數訂定、調高保證金額,最低六萬元,最高十萬元;但議員陳建銘直指,路跑活動收入動輒數百萬至上千萬,十萬元的保證金對廠商來說根本是九牛一毛,起不了嚇阻作用。

彩色路跑、太白粉路跑、夜光路跑、萬聖節路跑及殭屍路跑等吸引大批民眾參與,但彩色粉末、螢光棒造成環境污染,更有活動挨批動線規劃差、無雨天備案,贈品品質也讓人詬病,引發諸多消費爭議。

保證金最高10萬 挨批沒嚇阻力

議員陳建銘揭露,這些知名路跑報名費從五、六百元至上千元不等,業者卻打著公益、非營利的名義向市府借用場地,不需繳場地使用費,但這些廠商大多是行銷或廣告公司,根本不是社會公益團體,每場動輒上萬人參加,收入高達數百萬至上千萬元,恐有假公益之名、行營利之實。

陳建銘怒斥,廠商掛羊頭、賣狗肉,市府卻未收取場地使用費,有圖利之嫌,他要求市府落實稽查,重新研擬租借辦法及收費標準,並詳查是否有售票、開立發票或收據,課徵相關稅負,以消保法相關法規保障民眾權益。

市府昨天開會討論,目前保證金均以場次計,每場三萬元,未來擬根據活動參加人數訂定金額,五千人以下六萬元,五千至一萬人八萬元,一萬至一萬兩千人十萬元,超過一萬兩千人則建議另覓場地或分梯舉辦,藉此要求業者確實維護環境並復原。

審查認定有營利 將會收場地費

水利處河管科工程司廖家龍表示,目前以現場有販售或廣告行銷行為來認定營利活動,收取場地使用費;過去一般認為路跑是體育休閒活動,參加者繳交報名費也能獲等值產品,所以視為非營利活動,不收場地費,但因近來衍生爭議,未來擬由體育局審查是否為營利性質,水利處再決定是否收場地使用費。

消保官陳信誠則表示,若路跑活動或贈品內容、品質與廣告有落差,可要求廠商退費;贈品沒有等值對價,廠商亦須負起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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