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的「塑化劑團訟」將在10月17日一審宣判,這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件食品摻毒事件,透過消費團體訴訟機制,向廠商提起的訴訟案,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11月將提胖達人事件團體訴訟求償,並依據消保法求償3倍賠償金。
張智剛指出,一般消費者若權利受損,固然可投訴消基會等團體,提起團體訴訟,但部分案件舉證不易,如購買憑證不見,或者金額不大,團體訴訟機制無法運作,使業者因而獲取不當利益,可參考日本課徵金制度,將業者獲取的不當利益處理徵金,使業者無法得到不當利益,才能保障消費者。
資訊未明階段,張智剛建議消費者多吃天然的食物,少吃加工食品,但最近如號稱天然的胖達人也發生問題,所以消費者要挑選適合自己、標示清楚的商品。
過去311福島核災,核能輻射外洩,日本5個縣食品暫停輸台,張智剛說,近來輻射外洩持續污染,再度考驗政府能力,海產輸台必須嚴格管制。
最近食品添加物事件呈現台灣食品安全管理問題,消基會董事李哲瑜建議,政府應落實供應商評鑑,查看原料來源證明、相驗核可字號、適時送驗複核,對不合常理的低價原料提高警覺。目前已發生數起標章食品違法,重創標章公信力,必須建立一個讓消費者信賴的公正第三方把關機制。另外食品標示需正確、醒目,才能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李哲瑜說,大型賣場要善盡企業責任,把關商品、食品,進行製造商訪廠,查核品質,自製食品遵守食品衛生規範,實施食品安全管制,過期品處理要記錄,並且有效回收,衛生單位也要落實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