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自100年6月5日正式施行之後,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已辦理了八場次的環境講習,仍有民眾不清楚環境講習的重要性,因此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民眾,即使繳納罰鍰後仍需完成環境講習,請接獲環境講習通知之民眾,請準時參加。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者,將依環境教育法相關規定進行開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則可以按次處罰,直到參加及完成環境教育時數為止,因此請民眾切勿忽視環境講習課程的重要性。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局長劉伯舒表示:本次需接受環境講習之人數有129人,仍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者居多,希望透過辦理環境講習的方式,讓民眾瞭解自己的行為已經嚴重造成環境汙染,進而產生對環境的同理心及對環境的責任心,避免再次作出污染及破壞環境的行為。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再次呼籲,請收到環境講習通知單的民眾,務必準時參加環境講習或於講習辦理前3日,依程序填具延期接受環境講習申請單,以避免再次受罰,如欲諮詢環境講習相關規定可撥打037-277007分機114連小姐或119江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