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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初審 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報稅

中央廣播電台/李憶璇 2013.10.16 00:0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16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依照大法官釋憲,消除夫妻非薪資所得應合併計算課稅的規定,終結「婚姻懲罰條款」,並提早於今年元旦起執行,到2014年5月申報時就不需再合併計算,財政部預計稅收將減少新台幣150至170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6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朝野立委協商,最終版本出爐,大致上採行政院版本通過,執行時間從今年元旦起算,2014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就適用。

現行條文規定,夫妻之間除現有薪資分開計稅,股利等非薪資所得則應合併申報;但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條文到2014年1月就失效。因此財政部提出修正版本,在維持家戶為課稅單位不變下,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經財委會朝野立委協商通過,再經立院三讀後,明年申報時就可適用,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原音)現在維持合併申報是大家一致的共識,分開計稅3種選擇,也是照行政院版的,我想非常感謝;至於修正動議從102年(2013年)起1月1日起也沒有問題。』

張盛和坦言,這次修正對高所得者較有利,因為薪資所得者在早年就已分開計稅,並無影響;然而非薪資所得者收入以股利為主,所以申報者未來可以決定如何計稅申報,國庫估計減少新台幣百億元稅收。

財委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法條修正方向是以人人稅負制度公平、公正為原則,不同行業申報制度與計算方式應該公平,與財富無關;且非薪資所得者非全部都是有錢人,因此也不應有先入為主的負面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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