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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行車事故傷者 老翁判5月

中央社/ 2013.10.1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詹姓老翁開車被違規機車碰撞,騎士受傷,老翁逕自離去。目擊者追人要求返回處理遭拒,拍下車號交警方,老翁被判徒刑5月。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85歲的翁姓老翁去年12月間開車行經台中市太平區某路口,機車騎士廖姓女子突然往左變換車道,撞上老翁車輛而人車倒地,骨折、多顆牙齒牙髓撞傷。

老翁在車禍生發後並未停車察看,直接開離逃逸,目擊者許姓騎士騎機車追人,邊騎邊向車內的老翁喊「你撞到人了,你知不知道」,要求老翁返回現場處理。老翁指稱是對方撞到他的,不理會許姓騎士,開車離去。

許姓騎士拿手機拍下老翁車號返回車禍現場,交給到場處理的警方追查,警方循線追到老翁究責。

老翁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及錄音,指稱許姓騎士告知他撞到人,要求返回處理,但他離現場很遠了,無法迴車,但後又改稱,他不知道有撞到人,但法官不予採信。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錄影資料,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老翁並無肇事責任。

台中地院依肇事遺棄罪判處老翁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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