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有 3件轉投資案件屬於應該向公平會申報結合案,卻未申報。
其一為,中華電信與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聯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100年8月共同投資成立智趣王數位股份公司,以童書數位為主要產品,中華電信持有65%股權,具2席董事,聯合報與聯經數位共同持有35%股權,具1席董事,但兩方都未向公平會申報,此案中華電信處60萬元罰鍰、聯合報處10萬元罰鍰。
其次,中華電信與碩銓公司共同成立中華碩銓公司,以從事車牌辨識系統為主,在100年7月成立,中華電信持有51%股權,5席董事中有3席董事,同樣未向公平會申報,所以遭處60萬元罰鍰。
另外,中華電信透過子公司光世代併購了耀榮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權,不過該案發生期間為99年3月發生,已經超過3年期限,因此公平會要求 3個月內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