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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移民違法 加法院判刑6月

中央社/ 2013.10.16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5日專電)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香港移民柯耀昆以不實證件申請菲律賓女傭來加拿大,被判刑6個月。

法官戈培爾(Richard Goepel)表示,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雖無犯罪紀錄,但因違反移民法,必須入獄,以儆效尤。柯耀昆今年50歲。

柯耀昆今年6月即被定罪,今天只是宣判刑期。他被指控販賣人口,違法雇用外國人,欺騙移民局官員。柯耀昆也被指控虐待菲傭沙勉托(Leticia Sarmiento),但此點未被法官採信。

法官指出,檢察官雖指控柯耀昆雖因付沙勉托薪資過少,因此獲益,但獲益金額並不多。

沙勉托曾控告柯耀昆虐待,工時每天超過8小時,薪資又低。最後她忍無可忍,才撥打911緊急電話求救,使本案受審理。

檢察官在本案中曾求刑5至6年。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由於柯耀昆並無犯罪紀錄,未來還可對加拿大社會做出貢獻,故量刑從輕。

柯耀昆原期待法官會判有條件刑期,或在家軟禁,沒想到需入獄6個月。他已要求律師上訴,並申請交保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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