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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招標 中市府竟接受簡體字文件

自由時報/ 2013.10.16 00:00
交通局解釋:承辦看得懂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楊典忠、何文海昨天質疑,台中快捷巴士BRT招標案,機電得標廠商送審的文件竟出現簡體中文,市府交通局卻以承辦人「看得懂」為由受理,痛斥台中市政府難道要創全國之先、接受廠商以簡體中文投標嗎?

民進黨議員楊典忠、何文海昨質詢時,先來個隨堂考,拿出BRT機電得標廠商提供的合同協議書,其中有關實績證明文件出現「包干」一語詢問副市長黃國榮,黃答不出來,楊典忠揭曉答案是「完成某項任務」,此外,「質保期」是品質保證日期、也就是保固期;「中標」則是「得標」。

採購法規定 限正體中文

兩人表示,簡體中文像英文、日文、德文一樣,都算「外國文」,不見得「每個人都看得懂」,台中市政府未來其他標案接不接受簡體中文?法令有規範,就應該照法令走,不能以「看不看得懂」做為依據。

對此,黃國榮表示,台中市政府各項招標均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辦理,投標文件僅限繁體字,但該案係附件出現簡體字,將向中央建議,應否立法加註,附件證明不論哪種文字、均需附繁體中文「翻譯」。

楊典忠及何文海質疑市府官官相護,投標文件就是投標文件,沒有所謂「附件」,如果市府不查,將呈送檢調或廉政署調查。

政風處長蕭湘寧說,此次招標出現簡體字係附件文件,交通局曾向工程會解釋,「承辦看得懂」,工程會也未認定違法;秘書處長羅文遠則強調,目前政府採購法明確規定投標限正體中文,中市對此不會「鬆綁」。

楊典忠、何文海擔心未來包括操作手冊、實績證明、甚至保固書等均可以簡體中文通過?副市長黃國榮表示,目前法令沒規範得那麼細,除向工程會了解外,也將了解其他四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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