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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老墳修築要申請 民代指責官員閉門造車

NOWnews/ 2013.10.14 00:00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台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多項規定與現實脫節,近日又祭出十年以上的墳墓遙准維修,引爆土葬業者的怒火,市議員吳敏濟十四日指責市府閉門造車,承辦人員欺上瞞下修改而產生的條例,應徹底調查,以平人心。

吳敏濟表示,近大年前的秋冬兩季是傳統上修墓的旺季,但大甲區第一公墓卻靜悄悄,連一處施工的地點都沒有,原因竟是承辦人員不准十年以上的墳墓申請修繕。日前他邀請相關人員召開協調會,生命禮儀管理所所長面對業者的質疑,卻答說市府不曾禁止十年以上的墳墓維修,只要申請符合規定就准予施工。如此顯然有人瞞上欺下,市府應該深入調查,是否有人涉及不法。

吳敏濟說,所謂符合規定系指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九條,修墓應依墳墓原有之形式,只能進行部分修繕,而且不得增加高度及擴大面積。但這根本是外行人在辦公室憑空寫出。吳議員質詢中拿出公墓所拍攝的石頭墓相片質問官員,不少簡陋的石頭墓寬僅一公尺左右,若依此規定,是否只能更換幾顆石頭,而且還不能全部換,也不能換大一點?難道政府連百姓要穿什麼樣式的衣服都要管?

則台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墳墓撿骨前應提出申請,並繳納清運廢棄物保證金五千元。自撿骨日算起一個月內,如果未回復原狀,保證金就要沒收。目前公墓裡空墓這麼多,沒入的保證金應該不少,這些沒入的保證金都用到哪裡去了?市府為何未僱工恢復原狀?

根據市府統計,目前有93.9%往生者進了納骨塔,而且依規定撿骨之後不得再葬, 換句話說,目前土葬的比率已經很低了,業者估計大甲第一公墓裡約有二到三成是空墓,顯然已無土葬區飽和的疑慮。吳敏濟因而建議適度放寬墳墓面積十六平方公尺的上限,依面積收取規費,也無須禁止撿骨之後再葬,充分尊重國人傳統的殯葬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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