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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野:新北市的原住民族教育怎麼辦?

立報/本報訊 2013.10.14 00:00
■王雅萍

新北市自2004年在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成立原住民教育輔導團,被視為全國各縣市創舉,現在邁入第10個年頭了,筆者忝為該團成立時的顧問群之一,根據歷年觀察,應該思考:如何盤點精進業績與調整改變再創新局?

新北市曾經是全國首創率先成立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但每年是否正常開會應該跟縣府主管是否重視原住民業務有關,應做檢視。縣市層級的原住民族資源教育中心應該加強專責人員編制,《原住民族教育法》明列應該要重視原住民教育業務,縣市政府應該成立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或資源教室。

但是該中心過去由行政院原民會補助開辦設置經費,提供計畫型的民族教育活動經費,最大的困境在於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是缺乏專責人員,原本過去3年有行政院原民會運用公益彩券基金的支援老師,發揮很大的功用。

但是該補助方案結束後,烏來國中小已經沒有專責人員承辦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業務,目前該校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圖書室是請來自越南的外籍配偶志工媽媽來協助看管。而樟樹國小的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也面臨停擺,通常都是有訪客來時才去開燈。

新北市針對原住民族就讀人數較多的國中小有所謂的太陽計畫經費補助,偏重活動型的補助,並未能累積原住民教育的能量與動員原住民教師與師資培育的整合功能。對照桃園縣政府在介壽國中成立的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該中心縣府即編列研究人員,專責推動縣內原住民教師的研習與族語師資進階培育工作。

此外,因應原住民幼兒教育及12年國教的原住民教育問題,新北市是否應該要廢掉原住民族教育輔導團?建議在教育局比照「新住民文教輔導科」設立「原住民教育科」專責科室。過去反對的意見主要是新北市已經有原住民族行政局,而且該局設有「教育文化科」,因此教育局不再新設科室。

但經查原民局教育文化科其主管內容為「原住民族政策、法規之研議、教育、文化、傳播、語言、體育、藝術、國際原住民族及少數民族文化交流、本國原住民族城鄉交流、人才培育及原住民族各級學校學生教育獎助之規劃、協調及執行、本市原住民族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及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等事項」。

其實原民局教育文化科並非是原住民教育的專責單位,該科工作人員是以原住民特考晉用,對教育相關單位業務並不熟稔,只能流於民族教育活動型補助,建議應該借調任原住民籍教師至原民局協助推動族語工作。更現實的說,原民局的公文根本調不動原住民籍老師開會,因為有課務排代及代課鐘點費的問題。

若是不能設立「原住民教育科」,為了落實推動各級原住民族教育,在教育局的幼兒教育科、國中教育科都應該同步成立原住民族教育輔導團,才能真正推動原住民教育。至少要讓國中和高中的族語課程正常開設選修課,不會損傷原住民學生升學的權益,特別是12年國教推適性輔導教育,原住民學生除了升學加分以外還有學習適應輔導與社團學習需要關注,都需要原住民籍的教師投注關心。

目前的原住民教育輔導團以國小教師為主,在國小部分的原住民教育課題都處理的很不錯,中學端的原住民議題訪視與連結急需加強。

(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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