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今天刊載這篇調查報導。報導引述業界人士說,摻雞肉是為了降低成本。但相關企業則說,摻雜雞肉是為改善口感,也是配方工藝的需要。
報導說,此次探訪豐台順天府、億潼隆、物美玉蜓橋店、崇文門新世界地下超市,查看雙匯、金鑼等15個品牌、56種類型的火腿和肉腸類食品。
結果發現,要想找到「純粹」的豬肉火腿並不容易。有多達37種產品都是在豬肉裡「混搭」雞肉,占到近7成,有的甚至添加的雞肉比例還多過豬肉。
報導說,有些特級金火腿的外包裝上宣傳「精選豬前腿肉」,但仔細看配料表中依然有「豬肉、雞肉」。有些肘花熏煮火腿則用「豬肉、雞肉、豬皮」製成。
新京報記者隨機訪問多位消費者,發現多數消費者不會特意看配料表,而多數人都以為火腿都為豬肉製品,根本不知道裡面摻雜雞肉。
一位消費者說,「豬肉、牛肉當然要比雞肉貴多了,有上當的感覺。」
相關企業否認此舉是為了降低成本,而是為改善口感,也是配方工藝的需要,以保證產品品質。
報導引述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說,大陸官方相關行業標準,對是否可以產銷混合肉及其摻雜比例,確實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求原料和成品必須檢驗合格,並且應如實標示在產品配料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