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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政府規範要管 衝擊新聞自由

中央商情網/ 2013.10.12 00:00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2013年10月11日專電)英國3大主要政黨今天達成協議,宣布將對新聞媒體進行規範,這是英國媒體300多年來首次面臨來自政黨發動的控制,有媒體批評此舉嚴重扼殺英國引以為傲的新聞自由傳統。

2011年7月針對八卦媒體非法竊聽數千名包括政治人物、社會名流甚至死者手機的行為,首相卡麥隆下令由法官萊韋森(Brian Leveson)帶領,對英國的媒體文化進行公開調查,去年11月公布報告,指出媒體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侵害許多無辜民眾的生活。

當時萊韋森提出的數點建議包括,報紙應繼續自律管理,政府不應干涉報導內容,但新聞業者應成立新的組織,明列新的行為準則,而且應有立法基礎。

調查報告公布後,英國媒體曾主動提出自律規範,除了獨立於政府,同時報紙若觸法罰金可達100萬英鎊,被視為是全球施行新聞自由的國家中最高的處分,但被政府官員否決。

3個主要政黨提出的媒體規範草案重點包括:收取仲裁費用,以避免代價高昂的誹謗訴訟費用;地方與區域報紙可以選擇退出;媒體與新聞產業可以參與更多決策制定。

文化大臣米勒(Maria Miller)宣布,經與自由民主黨及工黨代表協商,一致同意規範新聞記者的行為,及處理客訴的新規則,這是政黨數個月協商後的最後版本。

她說,新的規定強調現在及未來的新聞媒體都將是自律,不受政府管控獨立經營。

新的媒體規範定預定30日由資深政治人物組成,扮演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顧問團角色的「樞密院」(Privy Council),做最後確認通過,並可能納入皇家憲章(Royal Charter)。

政治立場偏右的雜誌「觀察者」(Spectator)主編納爾遜(Fraser Nelson)指出,由政治人物提出對媒體的規範,根本上已破壞了英國的新聞自由,英國媒體已提出自律的方案,而且有嚴厲的懲罰,政治人物應予尊重。

納爾遜形容,由政治人物黑箱作業決定對媒體的管理規則,如同由狐狸決定如何管理雞籠,完全令人無法接受。

參與協商的工黨副黨魁哈曼(Harriet Harman)呼籲所有媒體遵守新的獨立自律體制,不要杯葛,但不少媒體對政治人物干涉新聞自由表達不滿,明言不予理會,在可見的未來政黨與媒體將因為本案有更多的折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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