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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提倒閣 立院15日投票表決

中央社/ 2013.10.11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1日電)民進黨團今天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不信任案,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協商,預計14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15日記名投票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等43名立法委員對江宜樺內閣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

上午10時17分柯建銘手拿資料進立法院議場,並舉著資料說,「倒閣案,正式提出倒閣案」,把資料交給議事人員,放到主席台桌上後離開議場。

倒閣案提出理由包括行政院長江宜樺任職期間,與總統馬英九、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等密謀發動政治鬥爭整肅政敵,違反憲政分際,公然干涉屬國會自立範圍國會運作與人事,顛倒權力制衡關係,嚴重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違法濫權監聽國會等。

上午11時27分,王金平宣布,「報告院會,這是本院第3次,也是本屆第2次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處理不信任案,為確定相關處理程序休息協商。」

民進黨團與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在倒閣案宣讀時就走到議場發言台前集結,大喊「捍衛憲政,江宜樺下台」、「馬英九下台」等,並拿出「為民主行動,為人民倒閣」海報,王金平宣布休息協商後,把海報留在地上後散去。

上午11時58分,王金平宣布,協商未獲共識,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處理倒閣案,將在14日上午11時30分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並於15日上午9時立法院院會,記名投票表決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天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倒閣案若要通過,至少需57席立委贊成。目前中國國民黨有65席立委,民進黨40席、親民黨2席、台灣團結聯盟3席、無黨團結聯盟1席、無黨籍1席。

王金平昨天表示,倒閣案提出後依程序處理,進入3天冷凍期,隨時都可撤回。如果不撤回,第4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第5天投票做最後決定。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不信任案於審查前,連署人得撤回連署,未連署人亦得參加連署;提案人撤回原提案須經連署人同意。前項不信任案經主席宣告審查後,提案人及連署人均不得撤回提案或連署。審查時如不足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者,該不信任案視為撤回。1021011

(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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