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醇逸在2009年競選紐約主計長職務,被質疑透過主要募款人潘心武將超額政治獻金化整為零,以取得募款,侯佳則協助作帳。潘心武與侯佳雙雙在去年年底起訴。
曼哈頓聯邦法院今天判決,潘心武涉嫌共謀與企圖匯款詐欺,判刑4個月;侯佳則是被認定企圖匯款詐欺、妨礙司法公正與做出不當證詞,判刑10個月。
判決確定後,劉醇逸發聲明說,憤慨侯佳被判刑。他表示,基於他個人無法理解的理由,檢察官辦公室一直透過侵犯、令人厭倦的方式試圖摧毀他,在無法找到他個人的違法行為後,矛頭轉向其他人。
他說,侯佳不該遭到如此嚴厲的判刑,他也對判決感到憤慨,劉醇逸並直指檢察官辦公室有錯,更不該對這項判決引以為傲。
試圖尋求民主黨黨內提名的劉醇逸,在選舉期間飽受這項醜聞衝擊,儘管他多次強調沒有不法行為,也指控檢察官對他進行非法監聽,但這項醜聞仍對他的選情帶來嚴峻影響,讓他在日前的初選中僅獲得7%的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