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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訴求 公民說了算

自由時報/ 2013.10.11 00: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十月十日,馬英九自囚在拒馬蛇籠之內,籠外的自由場域,多個公民團體的一致訴求是:「馬英九下台」;最大反對黨則宣布要「為人民倒閣」,對象是江內閣。大家該怎麼看待這個問題?誰又比較對?

任何事務的了解,須知其然,並知其所以然。要回應上個問題,就要先釐清:何謂倒閣?台灣與各國的制度比較為何?倒閣,也就是不信任投票(Vote of Non-confidence),是內閣制的特有設計,在強調內閣對議會負責。最老牌的內閣制國家英國,下議院擁有不信任投票權,一旦對內閣提出,內閣可選擇解散國會或內閣總辭。在德國與法國,內閣則只有總辭一條路。

台灣不是純粹的內閣制,真正權力者不是總理,而是民選的總統,尤其經過歷次修憲後,成為趨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因此常與較為類近的法國制度做比較。台灣的倒閣與解散機制明訂於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不信任案需要國會三分之一以上委員連署,法國只要十分之一即可;不信任案提出後的冷卻期是七十二小時,法國是四十八小時;最重要的是,不信任案如果未通過,一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不信任案,法國則是同一會期不超過三次即可。

一經對照,很清楚,台灣空有倒閣之名,實則設置了諸多障礙,給予政府超穩定基礎。甚者,倒閣若未過,等於給江內閣一年保障,倒閣若過,就給了總統解散立法院的機會,制衡總統未成,反而自我了斷。兩種情況皆使反對黨陷入被動。這也是為什麼民進黨八年,國民黨即使是國會多數,卻從未採用倒閣以「打破僵局」的原因。

反觀各公民團體,昨天丟鞋、升旗、寫信,表現方式不一,但目標沒有兩樣,就是馬英九下台。這最素樸的力量,沒有顧左右言他,政黨若真要為人民、爭是非、論對錯,應在罷免或彈劾上宣示態度,若要考慮政治效果,就該拉掉領帶,脫下西裝,積極走向公民。捨二不為,那麼今後就由公民來主導議題。

台灣公民,當然不只是在雙十走上台北街頭的而已,全國的你我,只要透過對問題的認識,即知,人民才是主人,就不必拐彎抹角,又何須察言觀色?緊緊扣住「馬英九下台」這個戰略目標,全力去推陳具體實踐的戰術,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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