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爐烹貓 判刑4月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鄭姓男子去年與陳姓室友有房租糾紛,不滿另名鄭姓室友飼養的虎斑公貓「小咪」叫聲擾人,竟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烹煮15分鐘致死,把貓屍丟到陳男床上後,再破壞室友的時鐘等物;新北地院昨依毀損罪,判鄭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案發後,鄭男另因竊盜案入獄服刑,今年3月出獄;鄭姓飼主昨說,他與陳男已搬離傷心處,鄭男出獄後也未騷擾,聽聞對方成為遊民,四處遊蕩,累了就跑進醫院提供給家屬暫歇的休息室睡覺。

飼主還說,他個人認為刑度適中,不過若只是坐牢4個月,鄭男可能不痛不癢,法院若能併科罰金,才能讓虐貓者有所警惕。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15日,有精神疾病的40歲鄭男,趁2名室友外出,把鄭姓室友養的1歲半黃色虎斑公貓「小咪」塞進微波爐內,將火力調到最大,眼睜睜看著貓咪慘叫、掙扎。

15分鐘後,鄭男見「小咪」被煮到全身焦熟,才拎出貓屍,用棉被包裹後丟到陳男床上,再砸毀陳男時鐘、玻璃等物,2名室友回家發現,嚇得報警處理,鄭男坦承犯行。

檢方調查後,依違反動保法、毀損罪起訴鄭男,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理認為,鄭男已觸犯數罪,從重以毀損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