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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修法 文化部盼徵電影稅

中央商情網/ 2013.10.09 00:00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013年10月9日電)為推動電影法修法,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邀請電影業界座談,她提出徵收電影票價所得5%為電影基金的方向,扶植國片產業發展。

文化部今天下午邀請電影業者、導演、專家學者諮詢,針對推動中的電影法修法版本,提出務實前瞻建言,包括導演王小棣、馮凱、群龍影視公司董事長吳功、台北市影片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俊榮等出席。

龍應台表示,電影法在民國72年制定,不合時宜的法條很多,文化部著手修法,一方面是除舊,徹底擺脫舊時代思維,一方面是興利,引入產業思維,成立電影基金,為國片創造永續穩定的製作環境。

龍應台以國外措施為例,像是法國透過電影票特別徵稅,所有電影票徵收11%稅,限制級電影徵收16.08%,這筆稅收用於電影補助,她提出,以目前台灣財政吃緊,一定要透過修法為電影界引活水,包括民間募款、政府挹注、輔導金影片盈餘提撥,或是從電影票價所得提撥5%,作為電影基金的來源。

龍應台指出,從82年起,電影院業者放映電影時,得申請減免營業稅(票價的5%)及娛樂稅減半(國片0.5%至1.5%,外片1%至3%),文化部這次提出從電影票價提撥5%作為電影基金,是把原本應繳的營業稅回歸,但不是繳回國庫,而是投入到國片的拍攝補助。

不過龍應台也表示,在目前油電雙漲的時機下,文化部提出徵收電影稅,恐怕會造成許多業者反彈,且也有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的電影票價上,但站在扶植國片的立場,文化部不得不提出這項提議,期望電影業界能提出看法。

另外,龍應台也提出,目前台灣電影票房統計通常都以台北票房乘以2的方式來概算,缺乏科學統計,在電影法修法中也提到,要「建立電腦票房統計系統」,納入電影院應設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提供票房統計資料,以達資訊透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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