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長期以來,許多民眾誤認為食用鯨豚肉能滋補身體,舉凡女人坐月子身體虛、老人血液循環不良、手腳冰冷,以為吃鯨豚肉就可改善。因而使鯨豚遭到違法獵殺、捕撈。雲林縣政府特在各餐廳、海產店、小吃店等,張貼宣導海報,籲請民眾勿食用鯨豚肉,以免危害健康又觸法。
雲林縣政府與衛生局為照顧民眾健康安全,並積極展現保護保育鯨豚類的決心作為,9日起陸續在縣內各餐廳、海產店、小吃店等,張貼宣導海報,呼籲鄉親,千萬不要為了“吃補”的錯誤觀念食用鯨豚肉,除了將造成自身健康危害,亦將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受處罰。
對此,雲林縣衛生局表示,鯨豚肉可能因沿海地區排出的廢水汙染,累積不少毒素與重金屬物質,日本就研究發現鯨豚肉內含汞濃度超過食品容許範圍1600倍,多氯聯苯為每日人類安全攝取量的172倍,為了自身健康,請勿食用鯨豚肉。
縣府農業處表示,鯨豚類皆為保育類之海洋哺乳類動物,捕撈、販賣或購買之行為,皆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第1項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刑責相當重。且以往民眾常心存僥倖,以為只要肢解成塊狀,就難以辨識,但目前查緝單位已發展出以試劑方式檢驗,只要10分鐘,現場即可立即辨識,並以現行犯移送,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