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網:公告本公司取得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NA1010633 101年度GPON系統設備器材(A群),標案金額為新台幣418,645仟元(含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2/10/08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北區電信分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台灣北區電信分公司NA1010633 101年度GPON系統設備器材(A群),標案金額為新台幣418,645仟元(含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略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合約價總計為新台幣418,645仟元(含稅),預計可增加營收新台幣398,710仟元左右(未稅)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略9.其他應敘明事項:(1)履約期限:必交批:自決標次日起 90 日內交貨(完工)、約交批:首批應自購方書面通知函之發文日次日起30日內交貨(完工),其餘各批次之交貨,應自購方書面通知函之發文日次日起60日內交貨(完工)。(2)付款辦法:分批驗收,驗收合格後分批付款。(3)保固期限:各批次設備器材自驗收合格日次日起保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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