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週年慶贊助金 可抵營業稅

台灣好新聞/
12 年前

每年10月起至年底,向來為全省各大百貨公司週年慶促銷旺季,財政部表示,各專櫃廠商為響應配合週年慶活動所提供的贊助金,可於申報營業稅時,依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指出,百貨公司專櫃貨物供應商支付予百貨公司的週年慶贊助金,如經查明是依雙方合約約定所支付,且供百貨公司舉辦促銷活動所用,則該費用應認屬與其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依其進項稅額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贊助金如確定為專櫃廠商與百貨公司合約約定支付的費用,則專櫃廠商向百貨公司取得的統一發票,符合營業稅規定的扣抵稅額的進項憑證,申報營業稅時,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百貨公司專櫃貨物供應商,為了自身權益,如有上述情形,別忘了向百貨公司索取支付週年慶贊助金的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