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與陳姓婦人為同事,去年11月約陳婦在辦公處鐵皮屋內發生1次性行為,16天後,再約陳女到他住處發生第2次性行為。
陳女的先生雖無業,但細心照顧家中兒女,陳婦熬不過內心譴責,後來向先生坦白,盼能獲得先生原諒,並重新來過。
妻慚愧向夫坦白
陳女丈夫氣得控告吳某妨害家庭,選擇原諒太太,並未提告,兩人目前還住在一起。陳女丈夫在法院判處吳4個月徒刑後,提出訴訟求償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基隆地院審理後,判處吳要賠償陳女丈夫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與陳姓婦人為同事,去年11月約陳婦在辦公處鐵皮屋內發生1次性行為,16天後,再約陳女到他住處發生第2次性行為。
陳女的先生雖無業,但細心照顧家中兒女,陳婦熬不過內心譴責,後來向先生坦白,盼能獲得先生原諒,並重新來過。
妻慚愧向夫坦白
陳女丈夫氣得控告吳某妨害家庭,選擇原諒太太,並未提告,兩人目前還住在一起。陳女丈夫在法院判處吳4個月徒刑後,提出訴訟求償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基隆地院審理後,判處吳要賠償陳女丈夫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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