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24歲林男4月21日在工地下班喝完酒後,開車到五股,潛入一戶民宅,發現一名妙齡女蓋著棉被睡在榻榻米上,他竟先脫下外套、長褲,只剩薄短T及四角內褲,再跪坐在女子旁,將手伸進棉被裡,摸女子的大腿內側。
女子睡夢中,隱約感覺身旁怎麼有個怪男在摸她而驚醒,林男見狀要她別張揚,並說「噓!不要打電話,不然會對妳家人不利」,此時女子父親上完廁所,發現女兒房間反鎖,立刻敲門,女子趁隙開門,林男見事跡敗露說「如果報警的話,我要找黑道來」,女子父親立即報警逮人,並測出酒精值0.93毫克。
林男辯稱,他當時喝茫了,以為回到自己家,之後又改稱以為是外婆家,會脫衣服是因為天氣熱,以為女子是哥哥的女友,才會摸大腿。
檢察官調出當天氣象資料,查出當時氣溫約攝氏16至17度,且王男住在桃園,外婆家在樹林,工地在新莊,再怎麼樣也不會搞錯開到五股,另附近鄰居也證稱,看到王男鬼鬼祟祟,沿街試開大門。
檢方認為他的辯詞不合常理,依強制猥褻、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侵入住宅部分,因雙方和解撤告,恐嚇部分則因告訴人改口,最後以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