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善款支用情形 教部給不出答案

立報/本報訊 2013.10.07 00:00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為擴大補助經濟弱勢學生範圍,教育部擬定「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草案」,7日於立院審查。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接受立委質詢時,卻答不出「教育儲蓄戶」開辦6年來的剩餘款與已支用款項,遭立委抨擊教部未善盡監督善款責任。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日審查教育部提出的「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草案」,教育部自民國97年開辦「教育儲蓄戶」,凡公立高中職以下學生,符合低收、中低收、家庭突遭變故,致無法順利完成教育,以及需協助順利就學的特殊個案學生,得由就讀學校以「教育儲蓄戶」,向外界募集善款。至102年8月31日,累積善款共4億1千萬,扶助3萬3千多個個案。

新法由來 衛福、教部說法不一

自開辦以來「教育儲蓄戶」皆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並另擬定「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實施要點」辦理,陳益興指出,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19條,剩餘款得在3年內用完,否則將返還原捐款人;此外,由於學校每年只能辦理一次勸募活動,一來校方得年年擬具計劃書申請辦理,行政作業繁複,二來學生就學所需費用可能並非1年募集善款足以支用。

教育部因而提案「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草案」,將補助範圍擴大到全國大專院校以及私校,預估將多出至少1萬2千名經濟弱勢學生受惠。

蔣乃辛等多位立委質疑,該條例多處與母法相似,建議直接修改《公益勸募條例》,排除其中的3年返還規定。陳益興則表示,先前教部曾與當時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反應,遭內政部反對,認為應該另定條例。在場的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社區發展科科長王燕琴回應,當時負責此業務的同仁表示是教育部希望另定新法。兩造說法不一。

兩個月內將提子法

此外,當陳益興被問到「教育儲蓄戶」總剩餘款、已支用金額時,他表示只知道97年剩餘760餘萬、98年剩餘2千多萬,其他年度的資料教育部尚未計算。遭多位立委抨擊教部查核不力。依照規定學校得公開徵信,每月定期上網公告募得款項,每年1月底提報前一年的主管機關。

陳益興當場坦承,該計畫的查核工作僅列在每年統合視導,的確應嚴謹查核。直至下午法案逐條審查時,陳益興才取得目前剩餘款共9千餘萬、已支用3億1千多萬元。

他強調,一旦「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草案」一讀通過,兩個月內會擬出兩個子法,分別規範教育儲蓄管理小組組成和運作,以及教育儲蓄戶勸募許可與應遵循事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