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規定,專案小組調閱對象為司法院及其所屬、法務部及其所屬、國防部、國家安全局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但經專案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
討論時,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提議調閱對象增加總統府;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也說,支持增加總統府,但為國安考量,應拿掉國防部及國安局。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表示,應涵蓋負責辦理監聽業務單位,但總統府是被監聽單位,列進去不是本末倒置?總統府不應納入。
此外,會議是要1/3或1/4以上司法委員會委員出席才能開會,及會議主席是由兩名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輪流擔任,或固定由一名召委擔任,都無共識。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經委員會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1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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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2年10月7日)